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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薛月静等10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3-09-18 14:30:33.0

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
关于薛月静等10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

厅机关各处室,厅直各单位(学校):
 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:
  薛月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,免去其信访工作处副处长职务;
  施晓春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,免去其妇工委副主任职务;
  张延华同志任思想政治工作处副处长职务,免去其维护高校稳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  刘振海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职务;
  魏春民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职务,免去其审计处副处长职务;
  李明同志任基础教育一处副处长职务,免去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  秦剑臣同志任高等教育处副处长职务,免去其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  王明忠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职务,免去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职务;
  舒卫方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职务,免去其教育与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  张华同志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副处长职务,免去其研究生处(原挂靠在学位办)副处长职务。

 

 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
  2013年5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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